莞 促 连 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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莞促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个人独资模式 |
李先生使用莞促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个人独资方案 李先生使用自己个独企业与某公司A签署了服务协议,公司A将服务费500万以市场费用的形式转给李先生的个人独资企业,税率仅6.04%。 |
年收入500万的个人独资企业税负为: 1、增值税:5000000÷(1+3%)×3%=145631.07 2、附加税:增值税税额×10%=1456.31 3、生产经营所得的个税:5000000÷(1+3%)×10%=485436.89,对照个体户生产经营税率表,税率为35%,速算扣除数为14750,则个人独资的个税为:485436.89×35%-14750=155152.91元 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缴税合计:145631.07+1456.31+155152.91=302240.29元 综上个人独资企业的税负率为:302240.29÷5000000=6.04% 全部只需承担6.04%税负即可完全的合法合规化了,对于药企有了正规发票入账,对于个人也有完税证明。 备注:小规模可以向税局代开3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这样综合下来税负率只有3%左右,不要太爽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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